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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艺扬帆计划·2016首届东莞美术双年展”征稿函

“莞艺扬帆计划·2016首届东莞美术双年展”征稿函

2016-05-25 16:31      来源:318艺术网      编辑:郑莹      浏览次数:4914

      一、指导思想和意义

      东莞素有岭南文明发源地之称,孕育出了一批闻名遐迩、蜚声中外的文化名人,他们凭借着卓尔不群的艺术水平和艺术精神成为人文东莞的一道道亮丽风景。东莞美术爱好者既有一批在本土成长的创作者,也有来自五湖四海的艺术新锐,他们在知识结构、艺术审美等方面与前辈都存在着相同或相异之处,在艺术领域发挥着“承前启后,服务东莞”的作用。

      东莞是一个包容而充满活力的城市,莞城美术馆以“关注本土”为办展理念之一,积极传承和发扬东莞本土艺术底蕴,挖掘和推介活跃于东莞的艺术创作人才。遂取“莞艺扬帆计划”为展览主题,寓意东莞本土艺术扬帆前行、东莞文化顺势发展,并以此表达美术馆对本土美术事业的关怀与期许,为鼓励和推进艺术创作工作、积极推广优秀作品搭建好平台,做好美术馆应有的服务工作。

      “莞艺扬帆计划”拟每两年举办一届,每届围绕拟定的主题,通过征集、评选、展示、研讨等一系列活动,逐步打造为莞城美术馆的特色展览品牌,旨在为东莞籍以及在东莞地域生活、工作的广大美术爱好者搭建一个展示自身艺术才华,并藉此反映东莞当代艺术面貌和精神的平台,鼓励他们创作出更多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时代内涵的优秀艺术作品,同时希望通过展览建立起与东莞乃至全国艺术创作者之间的桥梁,进一步宣传、推广东莞本土文化,为东莞的文化建设汇聚更多的力量,注入更新的活力。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全国美术馆专业委员会、中共东莞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莞城区办事处

      承办单位:莞城美术馆

      协办单位:东莞市美术家协会、东莞市青年美术家协会、《东莞书画》杂志

      三、展览组委会成员

      历届展览评审组成员以及指导、主办、承办、协办单位的领导及莞城美术馆聘请的专家顾问组成。

      四、参展对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美术爱好者均可投稿参加。

      1.东莞户籍和东莞籍贯;

      2.生活或工作在东莞2年以上的新莞人。

      五、作品征集

      (一)作品内容:作品题材不限,结合社会生活热点及当下艺术发展方向、现状,鼓励创新。

      (二)作品要求:

      1.作品种类为绘画类,画种不限。

      2.作品尺寸:中国画画幅尺寸不超过六尺全开(180×97cm);其他画种装裱后尺寸不超过130×130cm。

      3.必须保证作品的真实性和原创性,不得代笔,如被发现一律淘汰,并取消今后本赛事参赛资格。

      4.组合作品一组以一件计。

      5.作品需装裱,请勿使用酸性纸。

      (三)作品报送:

      1.下载参赛表:参赛者需在莞城美术馆官网http://www.gdgc-art.com/下载“莞艺扬帆计划•2016首届东莞美术双年展”作者报名表(附表1)、“莞艺扬帆计划•2016首届东莞美术双年展”作品信息表(附表2)。参赛者提交作品时必须填写完整,否则其参赛作品将被视为不规范作品,不予参加评选。

      2.初评:报送高清照片1张(5M以上)参加初评,照片需附带报名表和信息表,一并投送至邮箱gcart@sina.cn

      3.复评:初评入围者接到通知后邮寄原作参与复评,以主办方通知为准。

      4.原作投递方式一:邮寄快递;方式二:上门送件。

      地址:莞城区高第街 1 号市民广场北楼莞城美术馆,邮编:523001;

      收件人:霍永良,联系电话:22100151。

      5.截稿日期:2016年8月31日前(以到达当日时间为准,逾期作废)。

      6.终评落选作品在评审结束后退件,以自行取件为主,如有特殊情况,美术馆可代为寄回(邮费自付)。

      六、作品评选、评奖

      1.评审组成员:全国美术馆专业委员会和中共东莞市委宣传部对展览的策展和评审工作进行指导。评审组成员由中国美术家协会相关艺委会的有关专家,全国美术馆专业委员会理事及以上专家,省、市美术届有关专家,莞城美术馆特聘顾问,莞城美术馆学术委员会成员等不超过9人组成

      2.评选形式:以评审组投票为主,分为初评和复评。

      3.奖项设立:主要分为“优秀作品”10件和“入选作品”(以投稿数量核定入选数)。作者将分别获得荣誉证书、展览画册。

      七、作品展出

      1.展出时间:2016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以最终确定为准)

      2.展出地点:莞城美术馆二楼展厅

      3.展出规模:展览将展出优秀作品和入选作品,并配备创作者的相关简历以及创作解析。

      八、宣传出版:

      (一)宣传:

      1.利用相关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布征稿事宜以及公布获奖名单,并对展览进行全面宣传,逐步形成品牌效应。

      2.在莞城美术馆官网http://www.gdgc-art.com/设立合作艺术家板块,对优秀和入选作者进行推介宣传,达成长期合作的模式。

      (二)出版:

      1.优秀作品和入选作品全部纳入画册编辑出版范围。画册内容除展品、个人简介外,另附每位参展艺术家的创作心得和艺术随感等,入画册的展品图片每位艺术家1件。赠送参展艺术家每人画册一本。

      九、收藏

      莞城美术馆作为政府公办美术馆,以收藏当代具有代表性的优秀艺术作品来丰富馆藏,为美术馆深入研究、策划、推广东莞本土美术事业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遵照本次展览的相关事宜,优秀作品、部分入选作品由莞城美术馆按照相关收藏价格酌情收藏(作品收藏本着作者自愿的原则),优秀作品以5000-20000元人民币收藏,入选作品以2000-5000元人民币收藏,同时颁发收藏证书。此外,收藏作品将参与到美术馆对外推广、巡回展览中。

      十、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纸质作品寄送时须用硬质包装,勿卷装并确保作品画面干燥平整,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参评作品的安全,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逾期不予受理。

      2.作品在运输过程中受损,主办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3.基于教育推广及宣传需要,主办方拥有参选作品的研究、摄影、录影、展览、交流、出版与宣传的权利,并可在相关媒体、网络长期刊载作品。

      4.凡涉嫌抄袭、侵权、高仿、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入选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5.参评作品送件所产生的费用由作者自行承担。

      6.展览期间,莞城美术馆负责展览期间的展品安全保障工作,如遇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7.凡获奖作品、入选作品以自愿为原则由主办方收藏。

      8.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均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9.主办方对本届展览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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